為規范已收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財政部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5〕15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資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發改高技字〔2019〕557號)的精神,結合我盟實際,盟發改委、財政局研究制定了《錫林郭勒盟對已收回的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征集時間:2020年4月10日—4月25日
征集方式:將意見或建議發送至郵箱xmfgwgxjsk@126.com
聯系電話:0479-8285158